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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教育日】这些知识点关乎国家安全,一起来学习



      今年4月15日是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的安全并不只和安全部门有关系,也和你我息息相关。国家安全,需要我们的守护!

4·15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今年4月15日是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活动主题为“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氛围”。

国家安全不仅关乎国家利益,也关乎每个公民的切身福祉。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国家安全的真正实现有赖于人人参与、人人可为。什么是国家安全?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或可能泄露时,我们应当采取哪些措施?一起来了解。



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短视频《假如人人说实话》


Q1

 发现可疑线索不隐瞒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均可以拨打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电话进行举报。【案例】大学生林某偶然看到一陌生男子鬼鬼祟祟在我国军事基地拍照并且打听基地情况。小林见状立即将此事报告了有关部门。

Q2

不非法传播国家信息


不参与出版和传播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不利用电子邮件、电子论坛等网络传播途径美化西方社会,诋毁我国形象。要严守党和国家秘密,自觉地同泄密行为和窃密行径作斗争。【案例】小齐与境外势力相互沟通、配合,出版和传播大量的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利用电子邮件、论坛、网络聊天室等网络传播途径,抨击我国经济社会政策,歪曲和攻击我国人权状况,诋毁我国形象,被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审查。

Q3

 不随意拍照

   

不能在军事基地军用港口等地未经允许拍照,更不要在微信朋友圈分享部队训练,武器装备,军人军装照等照片。不法分子常常会通过网络追踪更多的信息,对军事安全构成威胁【案例】2012年4月,徐某考入该省某重点大学时,家里生活不宽裕,他在网上“寻求学费资助2000元”。不久,一名“一家境外投资咨询公司的研究员”向徐某提供了一份兼职,月薪2000元,要求他到附近军港为其拍摄军事设施和军舰。2013年5月,徐某行为败露,被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审查。 

Q4

配合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


我们应该积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支持和理解其工作。我们可以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从小事做起,为保护国家安全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


编辑:陈   磊

审核:彭国武
来源:国安宣工作室、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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